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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中旗检察院跨盟市开展司法救助,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妇女的心坎上
时间:2023-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把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要载体,紧紧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的活动目标,加大救助力度、丰富救助手段、提升救助效果,不断扩大开展专项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帮助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该院第三检察部“赛罕·双语”接访工作室经自行摸排线索依职权办理了一件跨盟市司法救助案,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妇女的心坎上。

这位困难妇女梅某家住兴安盟科右中旗好腰苏木花灯嘎查,2021年7月23日,其丈夫李某斤驾驶摩托车在科左中旗境内的花胡硕苏木公爷仓嘎查被驾驶轻型箱货车的盛某宇撞伤,经住院救治无效于同年7月27日死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盛某宇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给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斤妻子梅某、母亲及两个儿子)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5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盛某宇拒不执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梅某等一家人申请强制执行,仍未获得赔偿。

该院第三检察部“赛罕·双语”接访工作室于3月1日来到兴安盟科右中旗好腰苏木花灯嘎查进行实地走访。经向嘎查村民和两委干部核实,了解到盛某宇交通肇事案被害人李某斤系家庭主要劳动力,其妻梅某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且常年服药,其需要赡养的母亲于案发一年后去世,另外其长子待业、次子读书。因为肇事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梅某全家只能依靠十余亩口粮田来维持生活,其一家的生活重担全部落在一个人身上。

了解到梅某一家生活陷入困境后,该院第三检察部“赛罕·双语”接访工作室初步认定梅某属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很快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于3月16日再次来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梅某家中开展入户接访。

“你现在的家庭情况如何?”赛罕·双语”接访工作室检察官助理乌日古木拉询问。

“我丈夫因车祸去世不久,婆婆也去世了,丈夫和婆婆的先后去世,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现在又欠下18万元的外债,我们全家现在如果得不到肇事者的赔偿,很可能就返贫了。”梅某眼含泪花地说。

经过一个小时的入户接访,在好腰苏木花灯嘎查两委干部的配合下,该院第三检察部“赛罕·双语”接访工作室顺利完成了询问核查工作,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梅某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因梅某一家均为蒙古族,运用汉字书写较为困难,接访检察官助理乌日古木拉发挥蒙、汉双语交流优势,主动帮助办理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手续。

通过办理这起跨盟市司法救助案,该院第三检察部“赛罕·双语”接访工作室在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不仅拓宽了农村困难妇女的救助范围,还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困难妇女的权益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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