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以“创建学习型党组”为载体、创先争优为动力,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谱写了检察事业新篇章。2012、2013、2014连续三年被自治区检察院、通辽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
执法办案,树检察公信形象。该院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执法办案。2013年以来,受理报请逮捕案件331件456人,批准逮捕294件41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42件634人,提起公诉376件545人,审查批捕和起诉准确率为100%。履行监督职能,提升诉讼监督能力。办理监督立案45件60人追捕犯罪嫌疑人21人,纠正延期辑压8件26人;依法追诉漏犯12人,改变从重从轻定性案件112件;受理民事申诉案件88件,立案87件,办理审判监督54件,民事执行监督8件,督促起诉25件;为国家收回托欠国有土地出让金3208.1万元;反贪污贿络、反渎职侵权共查处职务犯罪35件59人,大案11件27人,侦查终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该院投资建立了60平方米的预防警示教育基地,目前以组织2000多人进行警示教育,与13个单位签订了《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协议书,与全国联网开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公正为民,化解矛盾促和谐。该院多次组织爱心团队,以“行爱心事、筑检察魂”为宗旨,走访探望困难干警、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低保护等弱势群体,为他们送去生活物资、学习用品,提供法律服务。每年组织“爱心一日捐”活动,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公正司法,为民服务,化解矛盾,消除怨气。2001年10月16日,刘巴特因车祸造成骨折,经旗蒙医医院治疗未愈,转内民大附属医院治疗。虽治愈出院,但造成六级伤残。刘巴特以医疗事故为由将旗蒙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137,966.00元。法院判决不构成医疗事故,驳回诉讼请求。从此,刘巴特十年上访,从未间断。2013年,该院受理了刘巴特申诉,经调查核实,认为法院判决没有过错。考虑到刘巴特家庭困难和本人残疾,检察官采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用爱心促成双方和解,由蒙医院补偿刘巴特20000元生活补助金,十二年上访一朝解。
检察建议,护群众切身利益。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对司法不公的现象提出检察建议,是该院的重要举措。2013年5月,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的检察官接待了申诉人石花,她向检察官递交了申诉状:称法院在执行其丈夫(已故)包某与刘某在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要求检察机关为其做主,讨回公道。经调查发现,法院在执行包某与刘某的合同纠纷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强制执行时,未送达执行通知书,拍卖房屋时未通知石花到拍卖现场。在石花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其搬出财物,倒出房屋,使她有家不能回。针对这一违法情形,该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给予纠正,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组织修复了被刘某拆除的羊棚、车库、院墙等设施,向石花退还了房屋的拍卖款,石花也还清了丈夫的欠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为了感谢检察机关,石花身着崭新的蒙古族服装,带领亲属敲锣打鼓将一面绣有“民行检察有力,忠心为民无畏”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检察院,她逢人便说:“是检察官让我有家能回”。
文化育检,触动心灵的镜子。用正确的思想教育人、先进的理念说服人、健康的文化感染人,是该院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侧面。近年来,他们以“检察长讲堂”“科长论坛”为平台,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和“文化育检”活动,使检察文化建设有了长足发展。该院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一廊一景,一室一意的构想,打造文化走廊,室内检苑。走廊内悬挂的是干警自拍自摄的风景照,自写自裱的书法,办公室摆设的是干警自种自养的花卉,并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融入其中,让干警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该院投资13.7万元建立了“文化育检室”、“健身房”和“乒乓球室”,每逢节假日,以“我运动我健康,我工作我快乐”为主题,开展长跑、拔河、球类比赛;以“修身养性,霍达开明”为内涵,组织干警开展书法、绘画、演讲、摄影等比赛,培育了团队精神。该院将历史业绩、文化理念、机构沿革和领导关怀进行装裱陈列,供检察干警参观学习,鼔舞斗志。该院正是把检察文化建设当作触动心灵的镜子,视为无声的教育,作为精神食粮的理念,既障显了文化育检的魅力,也为该院做好检察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