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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时间:2020-1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3日,通辽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安排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科室正副职参加。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彦春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会议提出和确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指导地位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十一个坚持”,强化学习自觉、把握学习重点,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学习效果,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市委、上级院的要求部署结合起来,与检察履职结合起来,与“六个通辽”建设、服务和保障“五大产业集群”结合起来,把学习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推动学深、悟透、做实。

     会议要求,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清理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及自治区“解决信访问题年”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对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作风不端正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已经发生的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或诉讼监督类信访事项且尚未化解的及有发生上述信访事项隐患的案件进行触底式清理,逐案核查,研究办理意见,确定化解方案,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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