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6日在科左中旗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服务左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紧紧围绕政治建检,在提高站位上抓质效
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职责使命,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紧紧围绕法治服务,在顾全大局上抓质效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故意伤害、强奸、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20件21人,同比下降13%;依法惩治多发性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提起公诉23件29人,同比下降23.3%;惩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犯罪,提起公诉6件16人,同比下降25%;惩治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起公诉108件113人,同比上升0.02%;惩治网络诈骗犯罪,维护网络安全,提起公诉7件12人。
——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严格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总体安排,主动服务防疫大局,认真落实包联督导疫情防控工作,派出49名党员干部协助社区开展防疫工作,到包联小区入户调查1512户。严把“外防输入”关口,派出警力12批次,到火车站、客运站协助开展外流返程乘客安检工作。统筹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应急工作,会同7家单位29名党员干部组成核酸检测组,分7次对10个小区进行全员核酸检测采样7400余人,派出8名干警到宝龙山方舱医院执行安保任务。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抓实包联镇村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乡村产业项目,协调企业捐助资金10万元,推动集体经济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主动摸排线索,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3万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化开展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典型案例教育,抓好研讨检视、走访调研、开门纳谏,抓牢整改提升、以案促改、司法助力金融等工作,助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召开部署学习会12次,形成学习笔记370余篇,研讨材料60余份。参加旗政法系统座谈会4次,实地走访企业21家,座谈交流28人次,征求意见建议30条,落实整改措施12项。办理上级检察机关交办涉企涉法涉诉案件1件,开展法治宣传3次,录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视频77期,完善制度机制2个,落实惠企便企措施12条,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严格落实“河长+检察长”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重点针对辖区内河道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废料进行清理拆除,共清理垃圾废料23.5吨,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房地5处。持续开展“守护北疆草原林地”专项行动,加强保护辖区内草原林地,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草原林地377亩。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沟通协作,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工作,合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三、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在办案监督上抓质效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制度。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5件141人,同比下降16.7%,其中批准逮捕案件70件91人,不批准逮捕案件34件47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31件,提请延押案件5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9件350人,同比下降17.4%,其中提起公诉案件200件224人,不起诉案件76件89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8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2人,均已采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42件269人,适用率89.4%。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1件11人,其中监督撤案5件、监督立案2件,同意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42件,均已回复并整改;纠正漏捕漏诉案件3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参加“大三长”会议2次。
——做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扎实开展派驻检察工作,通过电话沟通、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对看守所常态化监督90余次,提出纠正违法意见7次、发放检察建议5份,均予采纳回复。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先后到20个乡镇基层司法所,对15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提出检察建议5份、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2份,均已整改纠正。加强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对法院在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刑违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份,已采纳纠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件,监督收监1人,办理重大案件证据合法性审查案件6件。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4件。深入开展涉企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向法院调取涉企案件台账800余件,评查办理执行监督案件6件,均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开展执行款物管理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重点对不执行、拖延执行及涉企执行案件长期未结案等问题进行监督。在法院设立法律监督办公室,积极建立沟通、通报、反馈工作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活动,有效提高信息共享对接效率。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份,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份,均被采纳。扎实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积极探索多元化行政检察监督方式,集中整治医疗卫生保障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等民生民利问题,评查市场监督管理局医药领域行政执法卷宗11册,加大后续跟进监督力度,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68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1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48份。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消费者维权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检察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助力群众用上放心餐具、检消协作等专项行动,牢固树立“持续跟进监督”理念,搭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体系。深入开展草原林地植被恢复、水源地保护情况“回头看”工作,实地再考察、再验收,同时到相关部门了解履职情况,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效。
四、紧紧围绕司法理念,在社会治理上抓质效
——持续做好涉法涉诉矛盾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双语”接访优势,积极打造“朵兰?接访”品牌,抓实信访维稳矛盾化解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64件70人,线上来信来电来访15件15人,均已定期回复。受理民事监督案件9件9人、立案监督案件6件6人、刑事申诉案件4件4人。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检察长带头接访5件5人,其中包案办理首次信访2件2人,均就地化解。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深入开展以“情暖童心?法治进乡村”、“与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法治宣讲活动,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职责,联合中国政法大学交流合作进校园1次,开展法治宣讲18次,发放宣传册3500余册,法治宣传专用文具2200余个,覆盖4500余人。
——持续推进侦查监督协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制定协作办公室工作细则,细化工作流程,打通信息壁垒,建立案件台账。针对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的重大、疑难、复杂、新型等案件提前介入、参与阅卷、案件讨论,合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参与阅卷及案件讨论44件,召开联席会议3次,形成制度性文件1份,开展检警同堂培训活动1次。
五、紧紧围绕从严治检,在过硬队伍上抓质效
——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健全管党治党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抓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5次,新媒体发表干警心得体会18期。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党组书记讲意识形态党课2次。
——加强队伍建设。以党建带队建,扎实开展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题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模范政法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党支部建设,从严执行“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制度。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8次,检视研讨交流5次,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各1次,评议党员1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
——加强纪律建设。认真落实旗委政法委“三查联动”工作,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狠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和干部约谈制度。开展警示教育大会2次,会议督察通报10次,考勤通报11次,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5次。召开党组会22次,检察长办公会2次,检委会10次,研究事项75项、案件18件。
六、紧紧围绕内外监督,在拓宽渠道上抓质效
——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健全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制度,充分利用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开展调研座谈6次、汇报工作2次、邀请座谈13次114人。开展听证10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10次。
——强化检务公开。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查询、咨询278人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4次、制作电子卷宗325件1197卷,公开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360条,公开法律文书43份。
——强化宣传引领。发表各类检察稿件265篇,市级以上媒体采用158篇,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209条,微博339条,头条285条,关注用户达1.6万余人。积极推送“左中指上检察院”小程序,现注册用户1.4万余人。
一年来,我院被最高检评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1件非诉执行监督案荣获“全国土地执法领域优秀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1人获最高检表彰;全区检察机关先进内设机构1个,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1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内设机构2个,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6人。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知新时代检察工作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的质效还有待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广度还不够;二是面对法治建设新要求,法律监督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改进;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还不平衡、不充分,检察队伍综合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总基调,聚焦法律监督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新时代平安法治左中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政治统领、理论引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检察改革实践和检察理论研究,进一步做实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政治责任担起来,助力推动平安左中、法治左中建设。
二是持续强化服务大局。紧扣旗委“十四五”规划,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六稳”、“六保”,全力服务保障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强化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法治格局,全面保障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持续强化司法为民。积极推进一体化机制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严厉打击网络、教育、“食药环”等领域的刑事犯罪,保障民生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长效常治。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以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加强诉讼监督、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和降低“案-件比”为重点,做好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工作,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小案”,深化案件办理质效。集中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最小的司法资源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
五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深化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题活动和旗委政法委“三查联动”工作实效。严格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注重人才储备,促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聚奋进之力,谱发展新篇。我院要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建设平安左中、法治左中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我的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2022年检察工作相关图示
图一:受理审查逮捕案图解
图二:受理审查起诉案图解
相关用语解释
1.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专门出台《意见》。
中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系列针对性举措和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突出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检察工作汇报,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指导、支持、督促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二是全面梳理、确立和丰富了“四大检察”职能。从党中央的更高层面确立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体系、架构,特别是对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还强调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三是突出强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四是强化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和支持保障。
2.“四大检察”: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形成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
3.“十大业务”:分别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4.企业合规: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各类市场主体实施的经济犯罪明显增多,机械司法动辄剥夺涉案企业负责人的人身自由,而对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捕、不诉后“一放了之”,不利于促进企业整改和依法合规发展。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以改进司法办案为切入点,从2020年3月最高检部署开展首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到2021年3月扩大试点范围,再到最高检联合八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日益受到各界关注。
5.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指对绝大多数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羁押;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以及犯罪危害程度虽较轻,但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体现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工作要点,将少捕慎诉慎押确立为国家刑事司法政策。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7.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力抓手,检察机关坚持“需听尽听”,把有争议的案件摆出来,通过组织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与人意见,让更多的人听当事人诉求、现场评理,既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可以为检察机关作出案件处理决定提供参考,推进司法公开。
8.“案—件比”:最高检提出的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案”是指当事人涉司法事件,“件”是指检察机关对“案”进行的各种审查处理活动。一定时期内,在“案”数固定的情况下,“件”数越少,反映检察机关办案的诉讼环节越少、诉讼效率越高。
2022年检察典型亮点工作说明
【接待窗口】再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2022年2月,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再次荣获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近年来,我院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建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一致称赞。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每三年评选一次,现已连续2届荣获这一荣誉称号。
【行政监督】荣获“全国土地执法领域优秀案件”
2022年1月,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科左中旗某局申请执行包某某退还土地并处罚款决定检察监督”非诉执行监督一案,获评“全国土地执法领域优秀案件”。近年来,我院扎实践行“穿透式”行政检察监督理念,充分体现行政检察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一手托两家”办案效果,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精准监督为手段,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千案展示】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2022年5月,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千案展示案例”,并在“正义网”上展示。近年来,我院加大督促林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努力解决公益保护“老大难”问题,推动补足社会治理短板和制度漏洞,持续强化办案质效导向,切实提高公益保护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社会知晓度、参与度与影响力。
【司法救助】亮点工作:刘某某司法救助案
申请人刘某某因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中被刺伤致重伤二级。由于无法继续承受高额费用,其本人已放弃后期治疗,并面临着双腿被截肢的危险。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我院主动向上级院及当地政法委报送“突发严重困难户”刘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材料。旗委政法委为“突发严重困难户”刘某某购买了一头基础母牛,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10000元。积极落实司法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农村困难妇女权益,防止因案返贫致贫,精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代表联络】“上门纳谏”抓实各级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委员联系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广泛征求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2022年以来,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全维稳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部署,提前谋划、提前部署、提前联络、提前走访、提前落实,积极构建“走出去、请进来”“面对面、点对点”“有着落、有回音”“一站式、全覆盖”的联络工作模式,深入基层一线12个苏木乡镇场开展“上门纳谏”,发放各类检察宣传手册1500余册,征求各类意见建议12条,生态环境保护、河道清理、法治进校园等事项均得到落实,确保各级代表委员联络走访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