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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8日在科左中旗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
时间:2022-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四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四年是全旗人民众志成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年,也是检察机关在改革中奋进、在挑战中前行的四年2017年末换届以来,我院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一)统筹推进政治思想建设,引领检察健康发展。

——坚持政治思想引领。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党的理论武装,夯实政治忠诚思想根基。

——坚持教育活动引领。结合“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提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转变司法服务理念,用政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文明成果引领。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按照“外塑形象、内强素质”要求,践行人民至上宗旨,坚持文化育检战略,打造检察文化品牌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2020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统筹推进全旗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筑牢疫情防控阻击防线。始终把“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作为检察工作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带班值岗制度,派出76名干警坚守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构建“全旗上下一盘棋”的网格化防控管理体系,全方位筑牢群防群治严密防线。

——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包联帮扶工作,安排扶贫驻村检察干警2名,为包联村争取项目资金35万元,捐赠电脑、过冬取暖用煤等款物14万余元。办理涉农假种子假农药案件816人。加大对涉案扶贫对象司法救助力度,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应救尽救,集中向1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贫户发放救助资金58万元,精准对接扶贫工作。

——大力推进法治营商环境。统筹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少捕慎诉”和“平等保护”原则,做好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工作,办理涉企案件57人。与旗工商联、民营企业建立联席机制,积极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旗工商联及20余家民营企业法人代表交流座谈,征求意见建议10余条,深入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8次。

(三)统筹推进社会安全稳定,保障平安左中建设。

——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影响政治安全犯罪,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故意伤害、强奸、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176214人;依法惩治多发性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提起公诉144191人;惩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危害社会秩序犯罪,提起公68130人;惩治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起公诉591598人。

——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加强与旗纪委监委、公安局、人民法院沟通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工作衔接运行效能。办理涉黑恶案件461人,其中办理吕洋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15人;办理刘文杰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35人;办理姜希明等人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33人。召开涉黑恶案件诉前、诉中联席会议13次,召开“小三长”会议8次,参加“大三长”会议10次。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接待来信来访328405人,其中检察长接访6980人,开展远程视频接访16次,受理控告申诉案件89均移送结案。检察长带头包联涉法涉诉信访积案9件,已全部办结。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检察听证2次。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72件,均已被采纳。2020年,赵双山申请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和办案单位。2021年,控申接待室再次被最高检评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

(四)统筹推进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法治左中建设。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677900人,其中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3719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14227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96239人。自2018年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适用率逐年提升,至2021年适用率达85.3%,一审服判率为93.1%。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0人,提出变更建议25人,公安机关采纳23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4件,办理撤案监督案件13件,侦查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纠正61件,追诉漏犯28人,追诉漏罪17件;审

判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纠正2件,提出刑事抗诉10件。

——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6件,办理监管活动监督案件109件,办理监外执行检察案件91件,办理财产刑监督案件4件,重大案件证据合法性核查案件14件;开展安全隐患检查20次,召开联席会议12次,检察长深入看守所研究指导工8次,深入基层司法所、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检查85次,发现公安机关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脱管漏管9人均已纠正。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两届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依法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64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751人,提前介入侦查5件,提起公诉2731人,不起诉613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受理异地考察帮教案件22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程序,开展社会调查26次,通知法律援助15人,法定代理人到场31次。2018年至2020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检察官送法进校园”专项活动,实现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宣讲全覆盖。为9个苏木乡镇场216个嘎查村、16所蒙语学校、22个旗直机关单位送蒙文版普法教育丛书300套。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24次,联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大手拉小手家长课堂”、“模拟法庭进校园”等“线上+线下”法治宣讲活动36次,开展全旗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1次,为全旗各中小学校赠送法治教育书籍4万册,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册,总投入资金12万元。

——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向审判监督领域拓展,集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案款发放清理专项监督、民事审判与民事执行专项监督、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各类诉讼监督评查专项活动,扎实推进“一案三查”的监督方式,将监督转化为办案质效。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85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266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5件,均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8件,发出检察建议80件,提请抗诉1件。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集中开展破坏草原林地、二次供水、3.15消费者维权、保护野生动物、未成年人保护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推进西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综合治理、保护林地草原、“服务三大攻坚战”等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秸秆焚烧防治、生活垃圾治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一地三查”工作,有效扩大办案规模成效。受理公益诉讼线索698件,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15件,发出民事诉前公告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办理公益诉讼领域刑事案件283309人。

(五)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检务保障工作。

——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气化解“两房”全部尾欠债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逐步完善院内绿化、硬化、亮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加快12309服务大厅信息化改造、政法工作网桌面光纤改造、无人机4G回传平台、新媒体工作室、职工车棚、园林喷灌等附属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加强职工宿舍和食堂的管理使用,全面改善办公办案环境。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品牌效应,以忠诚、担当、公正、廉洁为主题,将检察文化与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历史文化相结合,积极打造“五横三纵”具有左中检察文化特色的整体格局,建成院史陈列馆、党建活动室、“检察官驿站”等设施,建设面积300,积极争创“全国检察文化先进示范院”。

——打造智慧检务亮点。市县一体、共建共享为思路,打造“智慧检务”品牌亮点,构建信息化建设体系,有效缓解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等困难。自主研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自助服务平台,建成小网呈视频中心、数字化检委会议室和模拟法庭三方庭审室,先后购置公益诉讼无人机1架,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检办案区智能机器人2台,深度融合数据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科技应用。

(六)统筹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狠抓党建责任制落实,强化党建带队建,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等项工作,注重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开展集体政治理论学习94次,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20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学习3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8次,党组中心组学习50次,党组书记讲党课6次、讲意识形态党课4次,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8次、组织生活会7次。向旗委政法委专题汇报20余次。

——强化队伍建设。抓实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周例会制度,充分发挥“学习讲堂”作用,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能学习,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专题培训等活动,认真开展从优待检制度,切实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开展大讲堂学习28次,组织业务培训32次。

——强化纪律建设。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狠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和干部约谈制度。召开党组会80次,检察长办公会13次,检委会69次,研究事项376项、案件88件。

(七)统筹推进内外监督体系,确保检察规范运行。

——主动接受监督。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健全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制度,充分利用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开展调研座谈17次、汇报工作12次、邀请视察16次、庭审旁听29次、检察开放日9次,接受意见建议12条,全部办结予以答复;班子成员分片调研走访代表委员32150余人,为人大常委会委员、旗人大代表开设法治课5次,线上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8次。

——强化司法责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员额检察官主体办案责任制,完成人员分类定岗、内设机构整合、检察职业保障等改革,构建检察官绩效考核体系。共办理各类案件5488件,制作电子卷宗20805105册,监管涉案款物入库1.13万件,案件质量评查通报78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92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9次。

——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工作,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查询、咨询等2859人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28次,公开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2373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37条,公开法律文书1719份。利用“两微一端一站”发表各类检察稿件1.6万余篇,新媒体发布微信967条,微博9336条,头条6051条,关注用户达1.5万余人。积极推送“左中指上检察院”小程序,现注册用户1.4万余人。2021年,被最高检授予第三届“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年来,我院被国家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等集体荣誉4项,个人荣誉6项;荣获自治区“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等集体荣誉7项,个人荣誉9项;市级集体荣誉23项,个人荣誉64项;旗级集体荣誉8项,个人荣誉12项。化解“两房”建设债务908万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460万元,用于检察信息化、院内附属设施等建设。多方协调解决8名事业编干警超编问题。

各位代表,过去四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发展进步,是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监督能力、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司法为民还需进一步做实;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检察保障能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仍需加强。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

今后五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五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不断提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建设,积极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为服务“十四五”时期平安法治左中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2022年工作重点

——着力推动法治左中建设,树牢检察机关大局意识。紧扣旗委“十四五”规划,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六稳”、“六保”,全力服务保障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法治格局。

——着力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明确检察机关价值追求。以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加强诉讼监督、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和降低“案-件比”为重点,推动刑事检察提质增效。集中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公益诉讼最佳状态”的理念,以最小的司法资源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

——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彰显检察机关人民属性。聚焦监督职责,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同发展,严厉打击医疗、教育、“食药环”等领域的刑事犯罪,保障民生安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实现长效常治。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逐步建立更为明确、更加严格的办案规范和运行模式,严格落实群众来信答复制度,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完善员额动态调整、员额检察官退出、权力清单等制度,出台严密的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办法,构建科学的检察官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抓实抓细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注重新型检察人才的培养教育,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新素能。

各位代表,立足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继续奋斗,勇往直前,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全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打造法治左中、平安左中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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