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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0日在科左中旗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报告
时间:2019-0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四个意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全面深化改革、智能化建设为动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推进平安左中、法治左中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扶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

增强大局意识,服务保障全旗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执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全旗中心工作,派驻2名检察业务骨干协助政府债权清缴和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安排扶贫驻村干警2名,认真落实“五天四宿”驻村制度。为9个苏木乡镇场216个嘎查村、16所蒙语学校、22个旗直机关单位送蒙文版普法教育丛书300套,为包联扶贫村捐赠电脑、书籍、桌椅、衣物、过冬取暖用煤等款物共计14万余元,精准护航脱贫攻坚工作。

保障企业权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明确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和《通辽市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护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为民营企业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与民营企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沟通衔接机制,形成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合力,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深入保康工业园区走访8家民营企业,与20余家企业法人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建议6条

二、立足职能、打击犯罪,全面履行检察监督主责主业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力助推平安左中建设。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黑恶势力、经济领域、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领域等各种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7件283人, 同比上升14%和25%,其中批准逮捕181件228人,同比上升1%和9%,不批准逮捕31件41人,同比上升182%和141%;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3件604人,同比上升7%和13%,其中提起公诉464件571人,同比上升15%和24%,不起诉15件17人,同比上升150%和143%,报送市院13件14人。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作用,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7次100余人,视频接访14次,检察长接待24次, 受理审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各类监督案件16件,按照案件归口办理原则,全部移送办理;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8万元;积极开展12309检察服务工作,共向旗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8件,实现涉检进京赴区“零上访”。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判处徒刑以上刑罚18件21人,监督撤案5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25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提前介入命案4件,追捕漏犯判处徒刑以上刑罚9人;提出抗诉3件3人,追诉漏罪1件1人,追诉漏犯12人,追诉遗漏单位犯罪2个。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5次。深入开展“两个”专项监督活动,集中对18个公安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共查阅卷宗记录3200余册,发现立案监督线索11件,己启动立案监督程序5件。二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8件,采纳35件,办理监管活动监督案件46件,办理监外执行检察案件41件。办理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开展刑事执行领域清查安全隐患检察10次,召开联席会议3次,检察长深入看守所研究指导工作3次。深入门达镇等19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发现脱管3人、漏管2人,均已得到纠正。三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7件。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1件,正在办理1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3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1件。

三、突出重点、专项推进,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形成打击合力向纵深发展。加强与公安、法院相互配合沟通联系,建立扫黑除恶联席会商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固定和完善证据,建立健全捕诉衔接机制,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形成上下联动打击合力。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誓仪式,全院干警现场签署承诺书,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行为底线;通过宣传标语、展板、咨询台等方式,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咨询服务50余人次;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现已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案件29人,均实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诉一体化和检察长领办机制。

全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办理了全市检察机关首例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01件。其中:林业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件,督促完成造林17.7万亩和拆除国有林地内违法建设的房屋1座;草原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80件,督促恢复草原植被166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4件,目前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87万元;办理食品安全领域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办理水源地保护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在办案中,牢固树立“提起诉讼是办案、督促履职也是办案”的理念,专门成立公益诉讼工作办案组,认真梳理案件线索,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宣传工作,主动向党委汇报,与政府沟通,通过法治手段、公益诉讼形式,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公益诉讼工作得到旗委、人大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专项活动,有效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5人,批准逮捕14人,不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15人。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成立未检办案组,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相对不起诉1人,严格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针对2015年以来在校学生犯罪和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突增问题,我院决定自2018年开始,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检察官送法进校园”巡讲活动,现已开展活动13次,受教育师生1.63万余人,受教育家长410人,代表委员参加54人,送法进校园常态化推进得到旗委、人大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与上级院同步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及相关部门30余人参加活动,广泛交流、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首次把“检察开放日”活动带进保康一中校园。旗教体局特别聘请我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政治处主任为四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以便于及时了解、解决在校学生的法治需求。

四、从严治检、强化管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能。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树立“四个意识”,抓好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推进旗委“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发展程序,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以“纪律作风建设年”和“讲政治、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专项为主题,开展承诺宣誓等活动;认真落实高检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事项25项;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2次,集体组织政治理论学习28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检察长讲党课3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1次,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二是强化队伍素能。强化教育培训,参加市级以上各类培训58人次。认真落实从优待检制度,为在职和退休干警体检、节日慰问等活动。组织党员接受爱国主义与革命传统教育2次,参加“全市汇报演练—科左中旗篇”系列活动,组织“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歌咏演唱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法律文书评比技能竞赛1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运用“四种形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自觉抵御各种不

良思想的侵蚀,严格执行约谈常态化制度。“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召开党组会13次,检察长办公会2次,检委会9次,研究事项52项、案件11件,警示教育4次,主题知识竞赛1次。全年干警实现零违纪违法。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对全部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认真落实17名员额检察官主体办案责任制,共办理案件1192件,制作电子卷宗485960卷,监管涉案款物入库590件,开展网上律师预约接待工作56次,提供案件信息查询765次,发流程监控通报12次,案件质量评查通报11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01件,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五、夯实基础、打造亮点,创新智慧检务保障工作

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落实市院为期三年的“基层院建设年”活动,“两房”建设已达标通过验收,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已投入使用,院内的绿化、硬化、亮化等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检务公开大厅等“一站式”检察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品牌效应,以“忠诚、担当、公正、廉洁”为主题,将检察文化与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历史文化相结合,积极打造“五横三纵”具有左中检察文化特色的整体格局,投入资金80余万元,建成院史陈列馆、党建活动室、“检察官驿站”等设施,建设面积300,积极争创“全国检察文化先进示范院”。《科左中旗检察志》撰写工作已经结束,目前已进入印刷出版阶段。

打造智慧检务亮点。以“市县一体、共建共享”为思路,打造“智慧左检”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信息化系统布局,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等困难。自主研发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自助服务平台,建成小网呈视频中心、智慧型检委会会议系统和模拟法庭三方庭审室,购置了公益诉讼无人机,深度融合数据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科技应用。

六、主动联络、自觉监督,提升检察产品透明公开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成立代表委员之家,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制度,开展调研座谈2次、汇报工作3次、邀请视察4次、庭审旁听3次、检察开放日1次,接受意见建议10条,全部办结予以答复;班子成员分片调研走访代表委员12150余人,为人大常委会委员、旗人大代表上法治课2次。

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充分利用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加强12309检察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应用,拓宽便民快捷绿色服务通道。公开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610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11条,公开法律文书389份;利用“两微一端一站”发表各类检察稿件396篇,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10篇,新媒体推送微信152期,总用户人数达到3300余人,发布信息2000余条。

一年来,我院被区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旗首届全民阅读先进典型”十佳先进单位;侦监科被评为市级“规范执法示范岗”,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公诉科办理的污染环境案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十大优质侦查监督案件,在全市公诉人蒙汉双语论辩赛中获得蒙语组团体第一名和汉语组优秀组织奖;民行科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办公室被市院授予集体嘉奖;法警队荣获“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汇报演练——‘科尔沁篇’系列活动”优秀组织奖;4人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4人被市院授予个人嘉奖;1人被市院授予业务标兵;3人分别荣获全市公诉人蒙汉双语论辩赛“最佳辩手”、“优胜辩手”和“优秀辩手”称号。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旗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与短板: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充分,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精准扶贫工作力度仍需加大;二是诉讼监督中还有薄弱环节,不善监督的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检察工作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还不够,智能化应用水平需进一步加强;四是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干警专业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科左中旗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新发展理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队伍建设,以培育业务工作品牌为抓手,打造创新亮点,服务和保障全旗“三大攻坚战”,为建设平安法治左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上体现新作为。围绕全旗发展大局,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深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推进“检察官送法进校园”巡讲活动,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食药领域犯罪,重点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

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体现新作用。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健全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一体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在智慧检务上体现科技新应用。继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加大对检察工作智能科技应用的自主研发,通过“键对键、点对点”远程对接,打造便民“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检察数据化、智能化、信息化应用水平。

切实增强规范意识,在从严治检上树立队伍新形象。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专题培训,加强检察队伍整体素能建设,不断完善主体责任,加强纪律作风、执法规范化建设,保持队伍零违纪违法。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检察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检察新征程,新要求赋予检察新职能,我院要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平安左中、法治左中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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