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检察业务
采购信息
检察官
检察专项报告
工作报告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科左中旗检察新媒体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6日在科左中旗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报告
时间:2020-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讲政治、讲法治、讲担当,抓办案、抓改革、抓管理、抓作风、抓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大局意识,在服务全旗中心工作上彰显新担当

——服务保障全旗发展大局。严格执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全旗经济发展大局,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开展打击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假农机专项行动,形成长效办案机制,防止“因假致贫返贫”,共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派出检察干警协助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深入开展包联帮扶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35万元,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文化广场建设,实现整村脱贫出列。

——护航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加强与民营企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沟通衔接机制,形成打击犯罪、保护企业家的工作合力,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积极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旗工商联及8家民营企业负责人交流座谈,征求意见建议4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次。办理涉民营经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区院评为精品案件。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保护西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服务三大攻坚战等专项行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新局面。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70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2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23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2件,报请区院指定管辖1件,其中:办理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1件,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共计39.29亩;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3件,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案件2件,法院已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办理河道保护案件1件,清理被非法占用的河道3000余米;办理食品安全领域案件1件,针对美团外卖平台未依法公示商家相关证照的行为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份;办理病死牲畜防疫类案件4件,督促旗农牧业局对发现的4处弃置病死猪、牛、羊及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办理英烈保护领域案件2件,针对两处革命烈士纪念碑受到不同程度污损和破坏的情形,向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份;办理盲道保护领域案件2件,针对保康镇内部分垃圾箱、公交站点占用盲道的情形,向旗住建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份。深入10个国有林场圃、3个国有牧场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调研工作,加强对旗林草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将公益诉讼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推进,摸清底数、查找案件线索。抓好补植复绿专项治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实地踏查补植复绿4700亩、草原违建砖场拆除恢复2处。公益诉讼工作得到通辽市检察院、旗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更加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0件11人,审查起诉案件8件9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案件1件1人,现已考察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深化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将巡讲活动向基层中小学校延伸。开展中小学蒙汉双语法治宣讲29次,检察长送法进校园宣讲2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3次,与旗妇联联合送法进校园1次,邀请保康镇中心幼儿园走进检察院1次,受教育师生8600余人,开展校园安全检查4次,与教育系统联席座谈1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作用,加强检察便民“一站式”服务,尽量做到让群众少跑路、多办事。严格执行群众来信来访7日回复制及首问首办责任制,共接待来访70次99人,检察长接访14次23人,受理来信11件;共受理审查刑事申诉案件4件,开展市院远程视频接访1次;承办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协助化解自治区院检察长包联信访案件2件、本院检察长包联信访案件1件。

二、聚焦检察职能,在推动平安左中建设上作出新贡献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2件294人,其中批准逮捕170件229人,不批准逮捕38件59人,公安机关撤回1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8件603人,其中提起公诉439件513人,不起诉39件42人,公安机关撤回起诉12件16人。办理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4件29人,“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5件33人,“黄赌毒”犯罪案件12件12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4月初,办理了全市首例认定正当防卫不起诉案件。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中央第十五督导组扫黑除恶“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与公安、法院、监察委会商5次,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11次,召开“大三长”会议3次,“小三长”会议6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4件。共批准逮捕恶势力案件4件32人,提起公诉2件11人,改变管辖1件9人,已判决2件11人,移送司法人员渎职线索2条。办理了以宣晓庆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件和以张巍巍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纪委监委工作流程磨合,建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加强案件会商,通过听取案情汇报和查阅卷宗,向纪委监委提出收集、固定、完善证据的意见建议,提高了工作运行效能。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其中通辽市检察院交办3件4人(其中涉案处级干部1人),旗监察委调查后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现已提起公诉5件6人,正在审查1件1人。

三、聚焦监督职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体现新作为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1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件,全部得到回复并整改;追捕漏犯11人,追诉漏犯7人,提出抗诉2件4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

——强化刑事执行诉讼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7件,办理监管活动监督案件107件,办理监外执行检察案件87件,办理财产刑监督案件2件重大案件证据合法性核查案件14件;开展安全隐患检察20次,召开联席会议9次,检察长深入看守所研究指导工作6次,深入基层司法所、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检查115次,发现公安机关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脱管漏管9件9人,均已纠正。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着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大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监督力度,加强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在民事检察监督方面,共调阅法院民事执行卷宗100余册,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共51件,办理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2件;在行政检察监督方面,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11件,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1件。

四、聚焦自身建设,在提升检察队伍素能上树立新形象

——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建设,强化党建带队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到乌兰浩特进行红色教育、党建广场重温入党誓词、学习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等活动。认真落实市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现已全部落实整改。成功接受旗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会暨党建工作现场会。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规范组织发展程序,培养积极分子3名,发展预备党员4名,预备党员转正3名。截止目前,政治理论学习2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3次,党组书记讲党课3次,班子成员讲党课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1次,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

——强化队伍素能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注重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坚决执行周例会制度,充分发挥“学习讲堂”作用,制定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讲业务课工作机制。全年集体组织政治理论学习25次,学习讲堂活动6期,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

——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要求,采取“3+2+1”模式,做好干警择岗、机构正副职选任工作,在全市基层检察院率先完成新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协助上级院全面完成书记员招录工作,目前16名书记员均已到岗工作,基本实现了1:1:1比例的办案要求。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对全部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健全新型办案机制,实现了捕诉一体化新的办案模式。共办理案件953件,制作电子卷宗469件1220卷,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11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120件。

——夯实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两房”尾欠债务得到全部化解,争取上级资金343万元,用于院内的更新绿化、职工车棚、园林喷灌、12309服务大厅信息化改造、政法工作网桌面光纤改造、无人机4G回传平台、新媒体工作室等附属设施、信息化建设;持续完善检察文化、院史陈列馆、党建活动室、“检察官驿站”等设施建设,加强职工宿舍和食堂的管理使用,全面改善办公办案环境。

五、聚焦内外监督,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体现新关注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按照旗人大常委会安排,我院公益诉讼工作接受专题调研,并向人大常委会作了《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主动拓宽人大监督渠道,积极构建外部监督体系,努力打造自主研发的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建设,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两微一端”定期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全年开展调研座谈4次、邀请视察3次、庭审旁听4次、检察开放日3次,走访人大代表30余人次,接受意见建议8条,全部办结予以答复,受邀为旗人大代表开展法治讲座1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督查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严格执行约谈常态化制度。“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召开党组会18次,检察长办公会2次,检委会11次,研究事项56项、案件13件,警示教育3次。

——深化推进检务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检务”,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一站式”绿色通道。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92次,开展异地阅卷1次,提供案件信息查询312次,公开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675条,公开案件法律文书378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9条,开展网上律师预约接待工作97次;利用两微一端一站发表各类检察稿件210篇,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125篇,检察专刊44期,新媒体推送微信154期,发布信息1712条。

一年来,我院被自治区文明委授予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被旗委评为科左中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机关党支部被通辽市检察院和旗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获区级表彰2次,市级表彰12人,旗级表彰2人。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深的感到,检察工作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和短板: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对照检察改革新要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均衡,检察人员完全适应“捕诉一体化”新办案模式还需要时间;四是深度融合信息化技术应用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坚决落实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为新时代平安法治左中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围绕服务大局,主动提升法治保障水平。自觉将检察工作放到全旗大局中来谋划,积极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合点,突出服务重点,延伸服务触角,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围绕检察职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等职能,继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一系列新规定、新制度。

——围绕改革创新,积极推进配套机制建设。抓紧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员额检察官退出办法等司法责任制配套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机制,进一步形成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全面落实捕诉合一新的办案机制。

——围绕忠诚履职,加快建设过硬队伍步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为民服务理念,强化公正执法理念。持续开展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不平凡的2019已成过往,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我院要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为决胜全面小康,为建设平安左中、法治左中作出新贡献!

我的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