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我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抓好“办好案子、建好队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办案、监督、治理的职能作用,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为大局服务,以检察职能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任务,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全旗高质量发展。
持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26件31人,提起公诉16件16人。积极参与命案防控攻坚行动,深入嘎查村开展命案防控宣传3次,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涉案金额达4390余万元。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配合,不断提高办案质效,2024年12月,对提起公诉的通辽市某医院原院长孙某某受贿案,联合纪委监委、卫健系统、法院等有关单位开展庭审旁听,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之“优”护经济大盘之“稳”,积极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创新“行政+刑事”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上门“法治体检”服务8次,务实开展“挂案”清理常态化工作,监督侦查机关清理涉企“挂案”13件。
持续推进司法公信建设。联合公安、法院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违反诚信原则实施违法犯罪的通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着力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对王某等人以免费激活电子医保卡的名义,非法获取10万余名群众个人信息对外出售案,依法提起公诉并督促相关监管部门积极履职,共同架起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网”。
持续助推乡村振兴。认真落实处级领导包联工作,加强包联点党支部党建工作,组织党建工作交流活动5次,为包联村争取乡村产业项目资金45万元。选派骨干检察人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为驻村解决办公设备、生活用品等相关物资累计资金2万余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因案致贫的9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6万元。
二、为人民司法,以检察履职提升社会治理质效
持续做好暖民心、惠民生、增福祉的民生实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
全力守护群众财产安全。依法惩治多发性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批准逮捕23件27人,提起公诉25件32人。加强防范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诈骗类案件普法宣传,组织送法进社区、进村屯、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 21次,切实提高公众财产安全防范意识,捂好百姓“钱袋子”。
常态化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充分发挥全国文明接待室窗口作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托“双语”接访优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2件52人。检察长参加旗委政法委涉法涉诉轮值接访46次。成立“益·护达尔罕”公益法律服务团队,为全旗19个乡镇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化解矛盾100余次。
探索构建“轻罪快办、重罪细办”轻重分流体系。按照最高检“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工作要求,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会签《关于轻罪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规范》,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全年共受理轻罪案件402 件,审查起诉阶段轻罪案件办案周期由45天缩短为29天,让司法资源向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中,全年未发生无罪案件,让公平正义在效率和质量两个维度上可感受、能感受。
持续推进生态资源治理保护。深入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林草长+检察长”长效机制,形成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合力。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案件55件,公益诉讼案件40件。在办理刘某某损毁堤防案件中,与水务部门达成修缮共识,督促行为人修复受损堤防280.82立方米。该案被自治区检察院、水利厅评为典型案例。
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将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期待和关注转化为动力,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携手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通过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成立“朵兰·呼思乐爱心岗”家庭教育维权关爱工作室、聘任49名教师为公益诉讼观察员等方式,合力构建社会化保护大格局,共同守护祖国未来。全年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1件26人,案件同比下降25%、涉案人员同比下降34.14%。
三、为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做优做强再提升。积极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恪守检察官客观公正的基本立场,切实发挥刑事诉讼的监督作用,持续推进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02件12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6件520人。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统一检警认识,提前介入案件18件,纠正漏捕3人,漏诉4人。强化审前过滤作用,依法不批捕62人、不起诉184人。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准确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案件300件356人,一审服判率93.5%。扎实推动刑事执行监督,全面开展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发现并督促整改38个突出问题,彰显巡回“利剑”作用。
民事检察保持规模提质效。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坚决维护司法公正。与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执行与检察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对法院“2024·千里马”、“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实施现场监督,切实增强执行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性。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件,办理涉企执行监督案件4件,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受理案件3件。运用检调对接机制与法院接续化解矛盾,促进争议和解,对当事人释法说理7件,撤回监督2件,切实实现息诉罢访、矛盾化解。
行政检察巩固态势促发展。聚焦精准监督,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3件,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活动,联合司法局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增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开展“以行刑反向衔接助推醉驾治理”专项行动,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内部贯通工作,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向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意见40件50人,力促解决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等问题。
公益诉讼检察稳扎稳打强质效。自觉扛起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受理公益诉讼案件69件。以检察履职切实保障民生,开展“检盾护航”助力民生专项,聚焦道路交通安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等问题,督促增设中央防护栏、优化警示灯,督促补植防护林。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聚焦违规使用生鲜灯、无证经营自动售货机、利用网络渠道违规销售处方药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份。壮大“朋友圈”画好“同心圆”,建立“人大+检察”“政协+检察”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转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为案件办理34件;聘任乡镇妇联主席、代表委员20余人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为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四、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清醒,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以人民感受为第一感受。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旗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工作3次。持续拓展人大监督渠道,积极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走访区、市、旗三级代表98人次,收集意见建议8条,全部采纳并及时予以答复。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开展交流座谈、参与庭审旁听5次60余人,3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履职评议,让检察职能在人民监督下高质效履行。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常态化联系,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邀请政协委员作为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51人次,走访政协委员58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条,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加强与工商联沟通联络,共同走进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共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检察监督在民主监督中持续发力。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工作,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一站式”绿色通道,首次开展公开听证网络直播实践,切实让公平“看得见”、让法治“听得见”。打造矩阵式左检宣传阵地,高质量宣传左检好声音,两微多端发布各类检务信息2500余条,阅读浏览量超100万,确保检察工作实时接受社会“检阅”。
五、锻造检察铁军,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综合素能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建带队建,抓实“人、案、文、事、会”五个核心工作,以目标管理制度提升机关管理效能,打造“选育用留”系统化人才队伍建设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抓好政治思想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研讨6次,邀请专家讲授政治理论课2次,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抓好党建特色亮点品牌建设。全力打造“‘双限’引领?检心向党争先锋”特色亮点品牌,党支部聚焦“五融”抓党建,积极争创自治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开展“五四”青年节趣味运动会、赴霍林郭勒市军马场接受党性教育、老干部荣誉退休仪式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
抓好“选育用留”系统化人才队伍建设。在“选”优上细化人才强检战略,招录6名优秀人员充实队伍力量。在“育”强上持续开展“三全式”培训和“三真式”实训,开展学习讲堂12次、派出培训28人次,检察长带头授课12期。在“用”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探索构建检察队伍“专业梯队、良性循环”模式,选拔任用干部11名。在“留”才上树立组织育用人才、人才服务组织的“双向奔赴”核心理念,解决检察队伍人才流失问题。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全力支持、配合、接受自治区党委巡视、市委提级巡察,将提级巡察反馈的14项问题进行台账式、清单化任务分解,如期完成整改工作。全年召开党组会32次、检察长办公会6次,研究事项78项,开展党风廉政党课2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督促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年填报重大事项37件。盯住关键人关键事,明确廉政风险点,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完善制度5个。
一年来,我院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 “优秀原创视频类作品集体组织”荣誉称号;被通辽市委评为“通辽市坚强堡垒支部”荣誉称号;被通辽市委政法委评为“2023年度通辽市执法司法规范化示范岗”荣誉称号;被旗委政法委评为“先进政法集体”荣誉称号;2人获自治区级表彰、4人获市级表彰、7人获旗级表彰。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检察工作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发力点、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挖掘。三是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以贯之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严格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融入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新时代平安法治左中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聚力政治引领,铸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管好守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
二是聚力发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诚信建设等重点专项工作,持续深化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切实把政治思想建设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
三是聚力民生福祉,做实为民实事。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金融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更加注重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将普法宣传教育、法治进校园视角向基层延伸。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治理,加大林草、河道治理专项整治巡查行动力度。
四是聚力主责主业,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检察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全链条监督,不断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检衔接机制的制度建设,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民事、行政检察以类案监督和专项监督为有力抓手,强化精准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益诉讼检察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找准公益诉讼切入点,积极发挥检察职能,聚焦公众难题,守护公共利益。
五是聚力队伍建设,夯实发展根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一体推进目标管理制度。拓展刑检“青训营”模式,开展多样化教育培训,打造特色品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组织,积极打造左检知识资产管理体系。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培育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迈入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新时代检察事业中去,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左中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