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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救助,让困难妇女及时解困
时间:2023-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是科左中旗架玛吐镇宝日召嘎查一名幼儿教师。2021年因一起杀人案使我父母双亡、使我本人身受重伤并致残。多亏2022年3月旗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拨付司法救助金1万元后又协调旗委政法委为我购买了一头基础母牛。如果当时没有检察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我的腿部神经就会坏死,是检察院保住了我的双腿。可是今年2月我丈夫突然患脑出血住院,4月份出院后7月份又检查出严重胃病。目前,我丈夫急需再次住院治疗,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凑足住院费。另外,我的病情也有所恶化,左腿开始失去知觉和行走能力且大小便失控,我和我丈夫每天都在疼痛中度日。”这段话是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赛罕?双语”接访工作室办案检察官于7月20日跟踪回访上一年度办理的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当事人刘某某时说的。

身为幼儿教师的刘某某,在架码吐镇宝日召嘎查开办了一家幼儿园,正式营业不久便发生了上述命案。这个命案如飞来横祸,让刘某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丈夫和儿子均已深陷急迫困难。命案发生后,刘某某被“全国防返贫系统监测信息系统”识别为“突发严重困难户”。当这件命案移送起诉进入检察办案环节时,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赛罕?双语”接访工作室即将刘某某及其近亲属确定为重点救助对象。

面对刘某某的急难愁盼问题,办案检察官在跟踪回访现场开导说:“你们一家人生活出现上述困难都是加害人王某造成的,因为加害人王某没有赔偿能力,你们目前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但是我们认为你的丈夫和你的儿子作为近亲属也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三项规定情形。我们检察院想要进一步帮助你,将对你的丈夫和你的儿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该院“赛罕?双语”接访工作室及时将上述跟踪回访得到的案件信息反馈给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至7月28日,经上级院有关领导协调,科左中旗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已先后向原司法救助当事人刘某某拨付救济款项2.3万元。

2022年以来,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要求市旗两级检察机关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有被害人刑事案件延伸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尤其以农村困难妇女为主要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市旗两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多元救助模式,构筑长效性、协同性救助工作格局,让农村困难妇女及时解困。

由于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赛罕?双语”接访工作室在办理“刘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过程中积极探索多元救助模式,此案被评为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并荣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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