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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消费 我护航│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查+宣传”行动
时间:2024-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食药安全无小事”,这是关乎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问题,也关乎重大公共安全,为进一步加强畜禽肉品和食品药品的安全检查,强化诚信经营理念,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科左中旗检察院联合科左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科左中旗保康镇、宝龙山镇及架玛吐镇针对销售畜禽肉品与自动售货机销售进行“3·15检查+普法”行动。

行动中,检查组走访了肉店、熟食店及快餐店等店铺,主要就营业执照、肉类检验检疫证明、食材贮存、食品有效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货渠道以及生鲜灯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人流量较大场所中食品自动售货机与24小时无人售货机进行定点排查,就未张贴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等相关经营信息行为也进行了全面细致查验。在以上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在保康镇、宝龙山镇及架玛吐镇的部分肉店、熟食店及麻辣烫店内发现存在散装食品说明卡中漏填保质期、违规使用生鲜灯、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及进货渠道销售者提供的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过期等情况。同时在保康镇发现部分食品自动售货机与24小时无人售货机存在未及时办理及张贴营业执照的情况,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相关店铺给予警告处理,要求立即整改,并督促经营者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经营,确保食品经营、流通过程中品质安全、来源可溯。

行动中,检察人员还向经营者发放《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倡议书》、检察机关职能宣传手册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资料,为经营者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职责职能、诚信经营的必要性和具体要求,倡导商家合法规范经营,强化市场主体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理念,并对经营者咨询的问题一一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引导经营者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化解消费纠纷,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消费欺诈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宣传”是科左中旗检察院践行检护民生、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下一步,科左中旗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为抓手,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持续推进“府检联动”,共同营造广大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用的舒心”的消费氛围,为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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