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检察业务
采购信息
检察官
检察专项报告
工作报告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科左中旗检察新媒体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启动"支持起诉+N"模式,回访帮教帮助孩子走出困境!
时间:2024-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科左中旗检察院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资格一案得到法院支持。该案是科左中旗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监护人性侵的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民事案件,也是科左中旗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

承办检察官认为,周某某作为其未成年婚生女周某乙、周某丙的法定监护人,不但没有履行对未成年婚生女的教育、保护义务,反而长期、多次对未成年婚生女实施性侵,导致未成年婚生女患有应激相关障碍,严重损害未成年婚生女的合法权益及身心健康,周某某已不适合继续担任监护人,承办检察官随即联系了周某乙、周某丙这两个未成年婚生女的母亲白某某,告知其可以申请撤销周某某的监护权资格。

白某某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并希望通过检察机关撤销周某某的监护权资格。被申请人周某某(化名)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但其未成年婚生女周某乙、周某丙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侵害的事实却无法改变,那么如何保障其未成年婚生女不再受到侵害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对未成年婚生女的监护及家庭情况开展社会调查并启动支持起诉,案件很快得到判决。

虽然案件已经办结,但是科左中旗检察院的朵兰姐姐对周某乙、周某丙的多元跟踪帮扶还在持续中,并启动了"支持起诉+N"模式。该院协同法院、民政、妇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如何解决周某乙、周某丙经济困难问题。同时承办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进一步了解周某乙、周某丙的生活、学习及心理情况,联系其母亲白某某开展多元跟踪帮扶活动,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已于2023年7月25日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

同时,该院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人员还为周某乙、周某丙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帮助这两位未成年女孩走出心理阴霾、重建生活信心、顺利完成学业,并为她们送去书包、减压笔记本、保温杯等新年礼物。为督促全面履行监护职责,加强母女之间的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其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变化,承办检察官特向白某某发出《督促监护令》,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