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我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基层检察院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通过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对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机构设置
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共有6内设机构。人数编制86人,其中: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42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3人,实有人数5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0人。决算编报范围涉及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本院。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059.9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了706.38万元,上升52.18%;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802.0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了448.45万元,上升33.13%;基本支出安排1015.7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了6.16万元,上升了0.6%;人员经费904.7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了6.16万元,上升了0.7%;日常公用经费111.0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变化;项目支出安排786.2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了442.29万元,上升了128.57%;其他收入257.93万元,为地方财政保障的退休人员工资。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工资晋升,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为年度中期收到信息化经费以及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059.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059.9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 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059.9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5.04万元,下降4.00%;支出总计减少85.04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调出导致办案经费减少;二是由于人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05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2.03万元,占87.50%;其他收入257.93万元,占12.5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05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67万元,占61.80%;项目支出786.29万元,占38.2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02.0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802.0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40.63万元,增长8.50%;支出增加140.63万元,增长8.50%。主要原因:一是年度中期收到信息化经费;二是下半年增加了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0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74万元,占56.40%;项目支出786.29万元,占43.6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4.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1.31万元;津贴补贴422.14万元;奖金14.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8.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28万元;住房公积金7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28万元,较上年减少149.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111.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8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70万元;工会经费8.45万元;福利费10.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万元,较上年减少34.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9.7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无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9.7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0万元,占94.30%;公务接待费支出1.70万元,占5.7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无工作人员出国。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工作人员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46.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00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日常维修保养,车均运维费2.33万元,较上年增加1.3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导致维修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7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70万元,接待16批次,共接待61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和同级部门考察学习。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国(境)外接待费。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对所有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是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我院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19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院收到自治区和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225.00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19.00万元,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经费。
办案业务费:2019年审结案件数量500余件,受理案件数量500余件,审结率达到9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60%,人均直接办案支出3.8万元,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95%,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30.00万元,支出完成率达到100%,对公益诉讼起到的积极作用达到60%,办案产生的公正社会环境效益达到95%,查办案件连续性达到95%,办案满意度达到98%。
业务装备经费:采购国产计算机60台,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比率100%,装备验收合格率100%,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100%,装备采购成本节约5%,刑事案件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元,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98%,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100%,对公益诉讼起到的积极作用达到60%,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10%,业务装备购买持续性70%,业务装备满意度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本级部门及代码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25
|
中期资金总额:
|
|
其中:财政拨款
|
225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本年效果
|
办案数量大幅增加,高质量完成待审理案件,在法律财规定时效内实现案件快速、高效审理,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办案成本,大幅度提升群众对于司法案件的办案满意度。
|
办案数量大幅增加,高质量完成待审理案件,在法律财规定时效内实现案件快速、高效审理,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办案成本,大幅度提升群众对于司法案件的办案满意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结案件数量
|
500件
|
已完成
|
受理案件数量
|
500件
|
已完成
|
质量指标
|
结案率
|
96%
|
已完成
|
时效指标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100%
|
已完成
|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
60%
|
已完成
|
成本指标
|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
3.8万元
|
已完成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
95%
|
已完成
|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
30.00万元
|
已完成
|
支出完成比
|
100%
|
已完成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公益诉讼起到的积极作用
|
60%%
|
已完成
|
环境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公正社会环境效益
|
95%
|
|
可持续性指标
|
查办案件的连续性
|
案95%
|
已完成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办案的满意度
|
98%
|
已完成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本级部门及代码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19
|
中期资金总额: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9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本年效果
|
为办公办案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办公办案水平和质量,以装备的提高带动办案效率,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
为办公办案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办公办案水平和质量,以装备的提高带动办案效率,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
国产计算机60台
|
已完成
|
质量指标
|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比率
|
≥98%
|
已完成
|
装备验收合格率
|
≥95%。
|
已完成
|
时效指标
|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
≥95%
|
已完成
|
成本指标
|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
≥5%
|
已完成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刑事案件挽回经济损失金额
|
30.00万元
|
已完成
|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
≥98%
|
已完成
|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
≥95%
|
已完成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公益诉讼起到的积极作用
|
≥60%
|
已完成
|
环境效益指标
|
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
|
≤10%
|
已完成
|
可持续性指标
|
业务装备购买持续性
|
≥70%
|
已完成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业务装备满意度
|
≥95%
|
已完成
|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00万元,比2018年减少34.09万元,降低23.5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1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96万元,比2018年增加248.96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进行了信息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3万元,比2018年增加9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项目及物业管理项目增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主要用于:日常执法办案取证;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需要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未包含行政单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475-321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