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人员对协代苏木司法所进行专项巡查。巡查中详细查阅了各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工作档案、日常监督工作台账等资料,查看了司法系统社区矫正监管平台,了解矫正对象轨迹及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等。
经巡查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包某手机定位无位置信息且未签到。该院检察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包某居住地温家套布嘎查,发现包某不在家中,其家人反映包某于2月16日前往通辽市至17日中午未归。该院针对此次社区矫正对象未经请假擅自外出情形,又向其它苏木乡镇司法所进行核实,发现个别社区矫正对象也存在类似情形。
于是,该院特向科左中旗司法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司法局督促辖区内司法所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审査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动态了解其外出活动情况,完善请销假手续,积极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再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