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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起诉“剑指”河道行洪隐患 法院当庭宣判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时间:2023-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道违建妨碍行洪,公益受侵谁来担责?2023年9月7日,科左中旗检察院提起的涉河道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该案系本院在全国生态日后首例开庭审理的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科左中旗检察院检察长王江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诉讼。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 科左中旗检察院联合旗河湖长制办公室巡河时发现,科左中旗巴彦塔拉镇西辽河管理范围内建有砖瓦结构土房两座、彩钢板房三座及菜园子一处,对西辽河的生态环境和行洪泄洪安全造成威胁,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据此,科左中旗检察院依法向属地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消除河道行洪隐患。旗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建议整改期限届满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违法地点进行实地走访,发现该河道内妨碍行洪的建筑物依旧未拆除。科左中旗检察院遂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过程

2023年9月7日,旗人民法院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开庭审理该案,并邀请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代表对庭审进行旁听。庭审中,公益诉讼诉讼人宣读了公益诉讼起诉书,诉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即被告单位是否依法全面履职进行了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层次分明、运行流畅。被告当庭表示,将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做好涉案建筑物的拆除和保持河道畅通工作。合议庭经评议决定当庭宣判,判决被告单位依法全面履职,消除河道安全隐患。为贯彻落实全区检察长会议“三真式”实训要求,着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办案能力,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组织多名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现场观摩庭审。庭审结束后,参与观摩检察人员一致表示,庭审观摩活动切实做到了以“听”促学,以“议”带训,是岗位练兵的有效抓手。

“全国生态日”的设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科左中旗检察院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积极能动履职,以公益诉讼之名,倾情守护水秀、山青、地绿、河畅。下一步,科左中旗检察院将持续发力,进一步通过实战实训方式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质效,以钉钉子精神为筑牢新时代生态保护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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