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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快车:销售假烟?后果可不是没收加罚款 那么简单!
时间:2024-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

通过微信朋友圈干起了“微商”

有些抽烟的朋友可能会从微信上买烟

可是你知道吗?

你买的烟很有可能是假的!!!

那小编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假烟的那些事”

什么是假烟?

一是指未经卷烟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假冒注册商标卷烟;二是指通过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生产、销售的伪劣卷烟;三是指即假冒注册商标又伪劣的香烟;四是指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生产的卷烟。

吸食伪劣假烟的危害?

假烟属非法地下生产,以非法渠道进入市场流通。为掩人耳目,制假窝点多在阴暗潮湿的手工作坊里生产,工厂周边环境恶劣,再加上劣质的原辅材料,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巨大危害,长此以往极易诱发各种癌症和心肺、脑血管等方面的疾病。

贩卖假烟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2.行政责任。我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第五十八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3.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敲黑板,重点来了:

根据《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烟草专卖品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还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也就是说

朋友圈卖烟不靠谱!

朋友圈卖烟是违法的!!

来看下面这个案例

2017年至2023年,李某注册多个微信账号,在朋友圈发布伪劣香烟图片、视频进行销售,吸引有需求的卖家与其联系购买。夏某为谋取利益,在明知是假烟的情况下向其多次购买大量假烟,并采用同样方式进行销售,高某(夏某丈夫)提供进货和送货等帮助行为。经检验,李某和夏某处扣押的香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2024年1月,三人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时,李某等三人行为侵犯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现该案正进一步审查当中。

双buff加持

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

刑罚 赔偿 道歉

一个都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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