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提升检察官案件办理质效和出庭公诉能力,同时加强对“关键少数”的警示教育,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近日,由科左中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通辽市医院院长孙某某受贿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卫健系统、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八十余人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至2024年5月期间,孙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依照出庭预案有针对性的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逻辑严密,公诉意见兼具情理与法理,结合案情当庭进行深刻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孙某某就自己的受贿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表示愧对党和组织的培养,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刑事检察部门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对该案进行复盘评议。出庭公诉人首先对庭审情况进行自评,重在发现不足,参加观摩的人员重点围绕法律文书质量、出庭规范、庭审应对等进行全面点评。
科左中旗检察院依托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在实战中学习,在评议中进步,切实推动办案质效和检察队伍素能双提升。 同时,充分发挥以案促廉、以案明纪的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