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检察官队伍建设,9月10日,召开旗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检察官履职评议动员大会,院班子成员及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旗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主任闫海宏主持。旗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副主任莫日根宣读了《科左中旗人大常委会对旗人民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祥龙做表态发言,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木做动员讲话。
杨木指出,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履职评议的重要性。开展好检察官履职评议既是人大加强对任职人员任后监督的有力举措,也是强化人大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延伸和拓展。检察官要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接受人大履职评议。二是要确保履职评议工作有序推进,高标准推进。履职评议工作法律性强、工作量大、关注度高,评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履职评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有效推进,确保评议工作有力有序进行。三是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评议工作组要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根据评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履职评议各项工作。旗人民检察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进,切实把履职评议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司法的钥匙,自觉接受监督。
李祥龙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将认真按照旗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全力支持配合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严格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官履职评议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官履职评议的要求上来,主动接受评议、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二是强化纪律意识,主动接受履职评议。院领导要率先垂范,坚持党性原则,严守纪律要求,带头支持配合履职评议。全体检察人员尤其是被评议检察官,要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将履职评议作为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托,放大整改效应,延伸整改链条,从根子上“祛除病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促进检察工作从规范化、标准化向精细化、精品化转变。
最后,与会人员对此次被评议的员额检察官进行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