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检察听证?
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二、检察听证的案件类型有哪些呢?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三、检察听证是否都公开举行?
不是。鉴于案件的特殊情况,以下案件的听证会一般不公开举行: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不愿意公开听证的;审查逮捕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其他不宜公开听证的。
四、哪些人可以参加检察听证?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一般为三至七人。听证会参加人除听证员外,可以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第三人、相关办案人员、证人和鉴定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另外,检察院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依照有关规定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五、如何入选检察听证员库?
人民检察院可以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听证员库,也可以通过单位推荐、发布征集公告自愿报名途径确认人选,经审查通过后入库。
六、听证会的启动方式有哪些?
1.检察院根据案件办理需要,依职权决定召开听证会。
2.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依申请召开听证会。
七、检察听证有哪些程序流程?
1.准备阶段:检察机关确定听证必要性,提前通知参与方并公告。(涉密案件除外)
2.召开听证:检察官主持,各方陈述观点、出示证据,听证员及当事人可提问、辩论。
3.评议与结论:听证员独立评议,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参考。
4.处理结果:检察机关综合听证意见,依法作出决定,并告知参与方。
八、听证会在哪举行?
听证会一般在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举行。有特殊情形的,经检察长批准也可以在其他场所举行。
九、检察听证可以旁听吗?
公开听证的案件,公民可以申请旁听,人民检察院可以邀请媒体旁听。
十、召开听证会要收费吗?
人民检察院听证活动经费按照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