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过开展训诫、亲职教育、发出督促监护令等多措并举,尽最大努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助其重新回归社会。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小明(化名)放假期间到某游戏厅玩时,趁人不备,将一部苹果手机拿走并藏于他处,后被抓获归案。因小唐是未成年人,一贯表现良好,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有认罪悔罪表现,并自愿认罪认罚,我院对其决定不起诉。
宣告训诫,引导其知错认错

为增强“教育、感化、挽救”的效果,我院组织召开不起诉决定宣告仪式及训诫会,由检察官从犯罪原因、行为违法性、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对小明进行感化教育,引导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其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过程中要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明当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做一名知法、学法、守法的好学生,用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和社会。
心理疏导,引导其重回正途

训诫会后,征得小明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我院对小明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消除心理压力,缓解负面情绪,放下思想包袱。通过心理游戏、实际案例等引导他改正不良习惯,树立健康、向上心态,重拾信心,回归成长正途。
亲职教育,引导、督促家长尽职监护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小明有沉迷游戏、喝酒的不良习惯,而父母忙于生计,家庭教育存在缺位问题。鉴于此,我院对小明的父母进行“一对一”的亲职教育,并量身定制“督促监护令”,要求其父母尽职履行监护职责,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帮助孩子改正不良生活习惯等。小明的法定代理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的人性化关怀,给予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一定注重改变教育方式,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管教。

下一步,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以“捕、诉、监、防、教”五位一体工作格局为依托,立足检察职能不断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全面、综合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