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是依靠双手奋斗来的
但是总有人想着不劳而获
为了来钱快从而另辟蹊径 见财起意
却不想偷的“金首饰”换来的却是“银手镯”
近日,科左中旗检察院对一起入户盗窃黄金案提起公诉。现年40岁的刘某某,在2005年至2013年的十四年时间里,曾3次因盗窃罪获刑,刑满释放后,无所事事的他沾染上了赌博恶习,总是处在“赌博、输钱、缺钱、借钱”恶性循环中的刘某某,不自觉“重操旧业”,产生了盗窃他人财物的想法,后刘某某联系服刑期间认识的同样有三次盗窃、抢劫罪前科的吴某,二人共同来到科左中旗保康镇。
2024年8月28日。刘某某通过踩点确定被害人赵某某家的具体位置,并在其小区单元门口安装监控摄像头,以便监控赵某某的出行情况,二人在被害人家附近蹲守。2024年9月1日。刘某某观察到赵某某离开小区后让吴某在小区门口放风,刘某某撬锁进入被害人家中实施盗窃行为,共盗窃黄金项链六条、黄金手串一条、黄金手镯五个、黄金戒指一枚。后对吴某某谎称仅盗窃金手镯一个,分给吴某一万元。经鉴定,刘某某、吴某盗窃物品价值人民币195460元。2024年11月29日,科左中旗检察院以刘某某、吴某涉嫌盗窃罪依法向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30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检察官温馨提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取不义之财,不索不义之物。年终岁尾,各类盗窃案进入高发期,年底防盗切莫大意,要时刻提高防盗意识。在此,检察官为您整理了防范入户盗窃的秘籍:
家庭防盗篇
外出或临时出门,要注意锁好门窗,防止犯罪嫌疑人溜门入室盗窃。门窗加固对预防盗窃也很重要。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首饰,更不要将存折同户口本、身份证放在一起。
外出防盗篇
在公交车、集市、超市、医院等人多的地方要提高警惕,尽量避开形迹可疑的人员,随时留心自己的口袋和钱包,现金、证件分开存放。
车辆防盗篇
对于摩托车和电动车,犯罪分子大多会选择停靠位置偏僻、没有锁车且没有报警装置的车辆下手,要尽量将车辆停在有监控或者周围环境开阔的地方,停车时注意上锁。汽车内尽量不放包、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