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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某某的“铲车诈骗记”:骗6万6,换四年牢,这波血亏预警!
时间:2026-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朋友圈、社交软件中的售卖信息良莠不齐,有人诚心诚意做交易,有人却心怀鬼胎藏骗局。科尔沁左翼中旗男子白某某,仅凭几张铲车图片,便在社交平台谎称有铲车出售,接连骗取两名被害人信任,累计骗得六万六千五百元。本想靠空手套白狼快速敛财,怎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刑,为自己的贪念付出惨痛法律代价。

案情回顾:几张铲车图作饵 社交平台设局骗财

无真实铲车、无正规货源,却敢公然叫卖,白某某的诈骗套路简单,却利用他人贪念屡屡得手。

白某某平日游手好闲,不愿踏实谋生,一心想走捷径赚快钱,一番盘算后竟滋生了诈骗的歪念。他从网上搜罗多张铲车高清图片,发布在各类社交软件上,谎称自己有闲置铲车低价转让,以此吸引有购车需求的人群主动咨询。

起初,有被害人看到帖子后,被诱人低价打动,私信询问铲车详情,白某某面对咨询应答自如,谎称铲车车况良好、手续齐全,随时可以提车,不断打消对方顾虑。待被害人下定决心购买,白某某便以“定金”“预付款”等名义,催促被害人尽快转账。

两名被害人先后信以为真,陆续向白某某完成转账,累计被骗金额达六万六千五百元。白某某一旦收到钱款,便立刻变脸,对交付铲车一事百般推诿拖延。

被害人迟迟等不到铲车,才察觉遭遇诈骗,随即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很快锁定白某某身份并将其抓获归案,涉案钱款已被依法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检察机关履职:查清诈骗事实 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移送至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秉持严谨负责的办案态度,全面细致审查案件全部材料,逐一核实两名被害人陈述、双方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被告人供述等关键证据,从被告人发给两名被害人的铲车图片型号不同这一细微处找到突破口,清晰还原白某某诈骗全过程,构建起完整、扎实的证据链。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白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身拥有铲车待售的事实,通过社交软件发布虚假售卖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共计六万六千五百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依法对白某某提起公诉,为法院精准定罪量刑提供有力支撑。

法院判决:诈骗罪成立 获刑四年二个月罚当其罪

近日,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全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及量刑建议,综合考量白某某的诈骗数额、犯罪具体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多重因素,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宣判后,白某某对判决结果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检察官说法:社交交易多留心 虚构骗财必追责

“白某某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却能成功骗取两名被害人钱财,核心是抓住了部分人贪图低价、交易前疏于核实的心理漏洞。”承办检察官表示,社交软件的虚拟性,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这类人员常以“低价好物”为诱饵,虚构交易场景,骗取他人财物。

检察官强调,诈骗罪不仅侵犯公民个人财产权益,更会扰乱网络交易秩序、破坏社会诚信体系。本案中白某某诈骗数额达六万六千五百元,属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判处其四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量刑适当、罚当其罪,既是对其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也向妄图靠虚构事实骗钱的不法分子敲响警钟。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防范提示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警惕社交软件各类交易骗局,牢记四点防范要点:

1. 社交平台购买铲车等大件物品,务必核实卖方真实身份、货源真实性,切勿轻信单一图片和口头承诺,最好实地验机确认

2. 交易时杜绝直接私下转账,优先选择正规第三方担保交易平台,不轻易向陌生账户支付“定金”“预付款”等款项

3. 若对方以物流故障、手续办理等理由推诿发货,或额外索要费用,务必提高警惕,及时停止交易、果断止损

4. 发现被骗后,务必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截图、对方账号等关键证据,第一时间报警维权,助力警方侦查办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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