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科左中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诈骗一案审理宣判,被告人李某因诈骗罪被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情回顾:虚构双重身份博取信任,编造虚假事由骗取钱款
2025年2月至3月,被告人李某无收入来源,生活拮据,遂萌生诈骗他人钱财的想法,李某谎称自己是科左中旗某学校在职教师,又虚构其父亲为公安干警、母亲为法院工作人员的政法家庭背景,借助群众对教师、政法工作人员的好感与信任感,迅速获取被害人于某的信任。
在建立信任关系后,李某接连捏造兄长遭遇意外、父亲身患重病、本人就医急需用钱等各类紧急虚假理由,多次向于某开口借款。被害人于某信以为真,先后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 2 万余元。涉案资金均被李某用于个人消费挥霍。
科左中旗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全面核查案件事实、固定完整证据链条,认定李某以虚构身份、编造虚假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以案释法提醒
如今不法分子常常伪造教师、公职人员、政法工作人员等受人信赖的身份开展诈骗,借助情感拉近关系后编造各类紧急借口索要钱财,骗局迷惑性极强。在此,科左中旗检察院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
1.审慎核实对方身份,切勿盲目轻信
面对他人主动标榜的公职、教师、政法家属等身份,不要轻易相信,涉及资金往来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多方核实真实信息,谨防虚假人设骗局。
2. 守住资金底线,拒绝随意转账
无论对方说辞多么紧急、态度多么诚恳,只要素无深交或仅线上往来,一旦提出借钱、垫资、临时周转等金钱诉求,一定要提高警惕,果断拒绝转账。
3. 留存完整证据,被骗及时报警维权
如不慎遭遇诈骗,第一时间完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截图、通话记录等全部证据,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报案,依靠法律途径挽回财产损失。
下一步,科左中旗检察院将持续紧盯电信网络诈骗、虚假身份诈骗等民生侵财犯罪,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全力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同时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依托本地真实典型案例开展反诈警示教育,切实增强辖区群众防骗识骗能力,以扎实检察履职筑牢财产安全防护网,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