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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窨井盖≠小偷小摸,可能触犯重罪
时间:2026-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窨井盖是不可或缺的基础公共设施,广泛分布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居民区道路等公共场所,承担着排水、管线防护、道路平整保障等重要功能,是最贴近群众、最接地气的 “脚下安全防线”。

近日,科左中旗检察院受理郭某涉嫌破坏交通设施一案。经查,郭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先后多次盗取正在投入使用的机动车道路窨井盖10个。承办检察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区分盗窃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法律界限。办案中重点核查窨井盖所处位置属性、道路通行功能、使用状态及现实危险程度,全面审查主观动机、作案方式、危害后果等关键事实,同时精准开展侦查引导,督促侦查机关补强现场勘验、路况说明、危险性佐证等关键证据,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扎实。严厉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守住群众脚下安全底线。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本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案现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官提示:窨井盖并非普通废旧财物,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盗窃、损毁、擅自移动道路通行区域内正在使用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将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量刑明显重于普通盗窃犯罪。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切勿因小利触碰法律红线,严禁实施盗取、收购、破坏窨井盖等违法行为。同时欢迎群众积极举报涉窨井盖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守护城市公共安全,筑牢群众平安出行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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