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7日在科左中旗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春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旗委工作要求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安全稳定,护航发展大局,在服务保障中彰显检察担当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勇担职责使命,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旗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法治力量守护社会安宁、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宁。全年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1人,起诉360人。积极参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1+6”行动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惩治命案、电信诈骗等七类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起诉126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涉案总金额达2600余万元,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依法不批捕70人,不起诉10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48件272人,适用率达到94.17%,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化解社会矛盾。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出台《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打造民营企业维权“直通车”机制》,细化涉企案件快速受理、优先办理、风险评估等流程,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深入开展“涉企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及“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调阅评查法院涉企案件30件,联合司法局对6件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及时反馈相关问题督促整改,促进涉企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加强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的协作,联合召开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研判机制,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和诚信市场环境的合力。
(三)聚力守护绿水青山美丽家园。自觉担起守护家乡绿水青山的法治责任,主动融入全旗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积极参与“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52件55人,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联合林草局对3起草原林地修复案件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到位、通过验收,实现“惩治+修复”双重目标。联合水务局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督促清理占用河道问题,拆除河道违法建筑物、构筑物4处。深入推进“美丽乡村”综合整治,办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堆放固体废弃物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相关责任方清理耕地内固体废弃物450余吨,以法治方式助力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生态建设,该案被自治区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采纳推广。
二、坚守司法为民,回应群众期盼,在办好“小案”中传递检察温度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成色。
(一)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托“赛罕”接访工作室,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54件55人,其中检察长接待12件12人,均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作,形成“检力下沉、关口前移、多元解纷”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参与接访90人次,成功导入综治中心信访事项5件。聚力攻坚化解信访积案,成功办结、化解中央第十巡视组、最高检、国家信访局等部门交办信访案件31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8人,发放救助金17万元,此外,联合异地检察机关合力办理本地救助案件2件,有效缓解涉案困难群众燃眉之急。恪守“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对司法救助案件中原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当事人进行回访,全面了解司法救助政策的落实成效,掌握后续帮扶需求,将党的关怀与检察温情持续围在群众身边、暖在群众心间。
(二)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创新推行“1345”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全方位、多维度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联合法院、公安局、教体局、卫健委、妇联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取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一站式”办理,避免二次伤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1件15人,起诉6件8人。聚焦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突出问题,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郝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严厉惩治随意殴打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未成年人财物犯罪行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律援助62人次,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并向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合力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深化法治副校长履职,18名检察官及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6场,覆盖师生3900余人次,聘任8名未成年“小小普法员”参与普法宣传。联合公安局、教体局、市监局、烟草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检查5次,合力守护校园净土、呵护幼苗茁壮成长。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围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扎实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排查公安机关2021年至2024年期间立案后超一年未办结案件26件,督促全部清理完毕,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规范办案周期。聚焦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医疗机构采血程序不规范等共性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就通辽地区3家鉴定机构存在的血样标本可能受污染、仅一名鉴定人员操作等程序违法问题,报请市检察院向市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司法鉴定行业规范管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讲和现场答疑180余次,以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事例为题材创作23部法治宣传作品,宪法日普法宣传片获评内蒙古网信办“内蒙古正能量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优秀作品。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在依法履职中坚守法治底线
始终牢记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效率、效果,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一)刑事检察全流程监督提质增效。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5件,纠正漏诉2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侦查22件,制发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48份,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强化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次。针对被告人秦某某严重醉酒且量刑明显不当、判处缓刑的案件,依法提请抗诉改判实刑,有效维护司法公正与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看守所混押混管等问题8件,办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案件5件。依法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发放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禁止参与选举告知单46份,纠正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漏管5人,助力“两委”换届选举依法公正进行。
(二)民事检察深层次监督破解难题。全年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6件,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13份,均获采纳。应用“民间借贷纠纷利息”大数据监督等模型,成功发现并监督纠正民事判决中存在的利息计算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3件。认真核查最高检交办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线索24条,其中办理的某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依法监督恢复执行,成功帮助八旬老人收回执行款2.6万余元,有效破解长达20余年“执行难”问题,该案被自治区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采纳推广。
(三)行政检察衔接式监督拓展维度。全年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96件,其中重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作出不起诉决定但需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37份,已收到行政处罚反馈33件,力防“不刑不罚”。针对李某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实施运输7.29余万元烟草专卖品行为,鉴于其非法经营行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就其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行为,向烟草专卖局提出检察意见,对李某某涉案的607条卷烟予以没收。深化行政监督效能,审查法院行政诉讼案件25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应用“非诉执行案未移送执行”大数据监督模型,筛查出行政机关就同一事项二次申请非诉执行的监督线索3条,以类案监督形式制发检察建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四)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化引领守护公益。坚定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全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3条,立案65件,提起诉讼2件,均获法院支持。针对徐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处徐某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87万元、并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打造“益·护达尔罕”公益诉讼品牌,多领域开展专项14项。在妇女权益保护专项监督中,应用“反家暴领域妇女权益保障”大数据监督模型筛查分析,针对发现问题,通过召开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公安机关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建立家暴案件处理绿色通道,督促属地部门设立维权服务站点2处,开展普法宣传覆盖5000余人次。联合卫健委制定《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走访发现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10余项;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推动完善辖区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造。精准聚焦“三保障”,联合市监局开展规范基层医疗药品储存专项整治,以规范药品管理秩序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与文旅局建立文物保护协作机制,完成7处文物标识牌的修复清洁工作,设置保护界桩9处。应用“防雷检测公益诉讼”大数据监督模型,开展成品油领域安全监管专项监督,联合气象局、应急管理局针对模型锁定的10家加油站实地检查核查,就发现的未按规定落实防雷制度、违规堆放易燃物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共同破解监管难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四、深化检察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在从严治检中夯实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改革驱动、从严治检,持续深化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政治引领,筑牢忠诚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 制度,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及各类政治轮训,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旗委、旗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检察工作各环节,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打造“同心文化园”实景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宣传作品被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评选为“全区优秀奖”。抓实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倾力打造“精心益检”特色党建品牌,在全市检察机关党建现场会上作经验介绍,并被自治区主流媒体刊登发表。
(二)强化科技赋能,激活数字引擎。狠抓自治区检察院部署的“数字检察提升工程”,深化“业务+技术”协同机制,务实有序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全年多领域应用监督模型12个,初步实现“四大检察”业务场景体系化全覆盖。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司法办案,利用“啄木鸟”刑执AI机器人监督看守所“捎买带”等违规行为,以全方位实时动态监督,守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依托移动社交平台搭建未成年被害人专属沟通渠道,由专职检察人员负责咨询对接,为被害人提供精准有效的“一对一”沟通服务和心理疏导,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向纵深发展。
(三)提升履职素能,夯实发展基础。常态化开展“三全式”培训(全员、全年、全科)和“三真式”实训(真案、真庭、真人),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师徒结对等活动。实施人才轮岗交流,助力检察人员成长为复合型人才;注重新人培养与核心干部能力锻造,借助中国政法大学帮扶优势,选派相关人员参加高校素能提升培训。年内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7次,市级以上业务能手、模范标兵12人次,成功入选上级院人才库4人次,在市级以上期刊杂志发表理论文章5篇,队伍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显著提升。
(四)从严管党治检,锻造过硬作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述职述廉评议会、警示教育等工作。针对市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细化整改任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按照通辽市检察机关“办案作风改进”专项活动要求,组织员额检察官及助理深入查摆问题并落实整改。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及相关警示教育,建立廉政档案,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全覆盖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并全部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坚持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名员额检察官接受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定时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检察工作,编发《检察专刊》55期。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逐条落实、逐人回复建议提案9件。常态化走访区、市、旗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6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庭审观摩等活动110余人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检察事业向上而进的每一个步伐,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旗政府大力支持、旗政协民主监督,旗监察委员会、政法各单位的配合与制约,以及社会各界和全旗人民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距离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仍有差距:一是检察工作与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还不能高度契合,服务大局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法律监督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与新时代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还不能完全匹配,复杂案件办理能力、数字检察应用能力有待增强;四是司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检察管理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规划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全面融入到检察工作具体实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更多更实举措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以更优履职服务保障大局。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精准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涉企检察服务,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深化乡村振兴检察保障,加强耕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等工作,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初心。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加大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力度,加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完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发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维护刑事诉讼公正。做实民事检察,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做好行政检察,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强公益诉讼检察,拓展监督领域,提升监督质效。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
(五)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铁军。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坚决纠治司法不正之风。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将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一体融入司法办案全流程,以精细化管理促检察人员综合能力全面提升。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迈入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嘱托,忠诚履职、实干担当,为科左中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左中、法治左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