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置的大容量阴凉柜已投入使用,现在阴凉药品基本都能规范存放,不同类别和属性的药品也实现了分区分类存放。”近日,科左中旗检察院检察人员对某诊所开展整改回访时,诊所负责人主动介绍道。
药品储存是否规范,直接决定药效好坏与用药风险高低,更是群众用药安全的“生命线”。今年4月,科左中旗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发现,部分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存在药品储存管理不规范问题。检察人员通过实地走访各镇(街道)诊所、卫生室,深入药房、检查设备、核对台账、询问人员等方式,发现部分机构由于药房空间狭小、工作人员规范意识薄弱等原因,存在阴凉柜“只配不用”、阴凉药品与常温药品及非药品混杂堆放、药品未按属性类别分开存放等问题。上述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直接威胁患者健康权益。
“阿莫西林、妥布霉素滴眼液、健儿消食口服液等都是基层医疗机构常用药,对储存环境温度有严格要求,需确保室内温度不超过20℃,以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办案检察官介绍。
针对发现的问题,科左中旗检察院第一时间与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监管职责、法律适用等核心问题进行沟通,结合法律法规及药品安全典型案例,逐项进行释法析理,进一步厘清了监管责任与整改依据,为后续工作凝聚共识,夯实基础。2025年5月,科左中旗检察院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组织排查整改、强化日常监管与宣传指导,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储存规范,切实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的通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药品使用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47家次,责令限期整改10家,整改完成8家,立案查处2家;二是联合旗卫健委、旗医保局在辖区定点医疗机构中随机抽取8家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增强监管合力;三是组织4场药房规范化管理培训,覆盖300余名医疗机构负责人及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
“基层医疗机构是守护群众‘家门口健康’的关键哨点,整改必须不打折扣、落地见效。” 下一步,科左中旗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践行“抓早、抓小、抓源头”工作理念,以精准监督的“小切口”实现守护民生的“大作为”,不断提升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