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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中旗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两名入户抢劫犯罪嫌疑人
时间:2026-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科左中旗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对包某、刘某二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1.案件回顾:短视频“炫富”成祸根,入户抢劫难逃法网

包某与刘某系刑满释放人员,二人在服刑期间相识,刑满释放后刘某于202512月借住包某家中。同年12月中旬,包某在刷短视频时,看到被害人石某某发布的佩戴金手镯、金手链、金项链的作品,随即萌生歹念,向刘某提议盗窃石某某财物,刘某不仅当场同意,更升级犯意,提议直接实施抢劫。

为实施犯罪,刘某与包某提前前往石某某家中踩点,并购置了手套、钳子、头套、迷彩棉服等作案工具,做好了充分的犯罪预备。2025122220时许,二人蒙面潜入石某某家中,先窃得现金1425元后逃出石某某家中,待石某某回家后,二人又潜入石某某家中使用暴力将其按倒在地,用钳子剪断并抢走其佩戴的黄金项链、手链、手镯,随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包某于20251228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刘某于202512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检察履职:从严惩治涉财暴力犯罪,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科左中旗检察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充分履行审查逮捕职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

? 快速审查,精准定性:针对入户抢劫案件的严重危害性,启动快速审查机制,精准认定二人“入户抢劫”的加重情节,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不枉不纵;

? 全面履职,保障权益:在审查逮捕过程中,依法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同步开展释法说理,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

? 延伸监督,源头防控:结合案件暴露出的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网络平台信息安全等问题,后续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防范同类案件发生。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科左中旗检察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严格核实案件事实、证据,认定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后以暴力方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盗窃罪,且系入户抢劫的加重情节,社会危害性大,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3.检察官寄语

1.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勿在网络平台公开个人住址、贵重财物等敏感信息,避免“炫富”式分享,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2. 加强居家安全防护:做好门窗加固、门禁管理,不给入户犯罪留下空间,遇有可疑人员及时报警;

3. 坚守法律底线红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妄图以暴力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付出沉重的人生代价。

下一步,科左中旗检察院将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严惩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以检察担当守护一方平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左中、法治左中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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